|
9月4日,由省总工会组织的第二批劳动模范国内休养团出发,奔赴辽宁省千山(鞍山市)温泉职工疗养院开始为期6天的休养。
据了解,本次参加国内休养的30人均为全国(省)劳动模范,全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其中优先安排在生产、科教一线工作且近几年未参加全国(省)总工会组织休养活动以及在为汶川抗震救灾做出特殊贡献的在职劳模。
据悉,省总工会此前已经安排了今年首批来自全省各条战线的30名劳动模范在省总工会五大连池疗养院进行了休养。休养期间的食宿、游览等费用均由省总工会承担。
有关人士表示,组织劳动模范休养和出国学习考察是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关心劳模的具体体现,也是劳动模范应当享受的待遇和对其付出辛劳的一种补偿。用短暂的时间休养能使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得到休整,可以激励劳模更加努力地在各自的岗位上再做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发表时间: 2008-9-4
|